(东南新闻眼)福建:为科技成果转化“松绑”(下)

26.11.2014  15:21

这次出台的暂行规定,在科技界人士看来/是科技成果转化的一次松绑。那么为什么要松绑,松绑能带来什么样的好处呢,来看记者的调查。

福建农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林修凤,是这次暂行规定的参与起草者之一 。他告诉记者,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偏低。 ( 林修凤 福建农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所以以前规定都是把(科技成果) 当作国有资产,科技转化成果困难重重) 此外,这次的暂行规定中,还明确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遵从市场定价。福建农林大学已经先行进行尝试,科技成果转化,学校只象征性收取3%的管理费,一旦立项,对相关科技工作人员给予20%的奖励。最终成交金额扣除成本后,90%将全部奖励给研发团队和个人。 (梁学武 福建农林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规定出台以后, 专利转让这块,最近就有9项专利转让,金额1200多万元, 极大调动工作者的积极性。) (吴伟巍 天雾农场总经理:自己研发,一个是没技术没人才,学校给我们很多技术专家帮我们去研制,提供先进技术。) 不仅是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大学、物构所等高校、科研院所如今都开始通过联合攻关、项目合作等方式开展科研成果转化、转移工作。而这次《规定的出台,相关部门希望进一步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从事科研创新、成果转化的热情。 (林健 福建师范大学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教师 :如果有更多比例可以给科技个人,肯定给科技人员积极性有好处的。) (梁学武 福建农林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极大激发我们科技工作者把成果进行转化,而且在转化工程中充分体现他的价值。)


编辑:张立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