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运会组委会新闻宣传部:应依法规范使用青运会标识元素

22.10.2015  23:51

  随着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10月18日正式开幕脚步的临近,青运热度在全省上下不断升温,许多社会企业和居民也自发加入到宣传青运会的行列,八闽大地正沉浸在喜迎青运会的浓烈氛围之中。但在企业或个人自发宣传青运会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因违规和不当使用青运会标识造成违法侵权行为和网上围观热议现象。近日,本网记者专门就此采访了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组委会新闻宣传部相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指出,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福建省首次承办的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全国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善良好客的福建人,已经做好迎接四方宾客的准备。我们欣喜地看到,全省许多社会企业和市民正展开热情的双臂,积极自发当好东道主,以最甜美的语言、最迷人的笑容迎候远方尊贵的客人。特别是在青运会开幕式举办地福州市的大街小巷,众多青运元素为盛会烘托了热烈祥和的喜庆氛围。借此机会,我们衷心感谢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宣传青运会、积极当好东道主的善举。

  他同时也提醒,因青运会的会徽、标识、中英文名称、吉祥物等青运会元素受国务院《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未经组委会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商业目的进行使用。在用于非商业目的公益广告宣传时,应准确使用青运会各种标识元素,做到不拆分、不歪曲、不篡改。相关元素可以到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官网(http://www.zgqyh.org)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