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公车须三成新能源 采购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

16.07.2015  13:43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13日联合公布了《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16年政府购新能源车占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国务院常务会议7月9日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将对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30% 公车更新新能源车比例

  方案提出,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机动车辆应当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同时明确:2014年至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方案还规定了各省区市其他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这3年内购买新能源车的占比,尤其指出在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细微颗粒物治理任务较重区域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15%。

  100% 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范围

  此次方案明确了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的范围,即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覆盖范围之广、层级之多尚属首次。

  国管局资产管理司负责人指出,此次方案的实施必将充分发挥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的带头示范作用,为破解新能源汽车“久推不广”困局作出贡献,也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在全球竞争中实现“弯道超车”提供机遇。

  据介绍,尽管近几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迅速,但截至2013年6月,我国新能源汽车的销量不足2万辆。

  1:1 充电接口与新能源汽车数量比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也在今年年初宣布,将在中心城区打造服务半径平均为5公里的充电圈。

  方案更是明确提出要实现充电接口与新能源汽车数量比例不低于1:1,建成与适用规模相适应、满足新能源汽车运行需要的充电设施及服务体系。

  方案还指出,地方政府要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作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建设发展总体规划中。同时要求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新增或改造停车场,应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并配备充电桩等。

  18万 政府购买新能源车辆价格上限

  为规范新能源汽车采购管理,方案明确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享受财政补贴,其中轿车采购价格扣除财政补贴后不得超过18万元。

  “这样的标准,一方面有利于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在采购时心里有数,另一方面也对新能源车生产厂家起到引导作用,让他们在生产研发以及市场策略方面选定方向。”国管局资产管理司负责人说。

  此外,18万元的标准也符合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1.8升及以下排量、价格18万元以内的“双18”标准。

  据新华社

  ■新闻背景

  新能源车

  久推不广

  在北京,每两个月进行一次购车摇号,新能源汽车与传统汽车冷热“温差”凸显:在6月末的摇号中,个人新能源汽车1666个指标配置仍不需摇号,而个人传统内燃机汽车2万个普通指标中签率则“百里挑一”。而对车企来说,新能源汽车仍然只能“赚到吆喝”。一年来推出多款新能源车型的比亚迪,其主打的混合动力汽车“”,上半年销售5357辆,还不到其传统动力主打车型“F3”半个月的销量。

  在新能源汽车“久推不广”的背后,“车好买,电难充”是核心问题。在北京,能够行驶200公里左右的北汽纯电动E150EV,享受完国家、地方补贴以及免征购置税总计优惠10多万元后,车价在12万元左右,不是很贵。然而,由于公共场所缺充电设备,要想顺利充电,车主必须在住所或单位拥有单独的车位来安装充电设施,这在本来就面临停车难的大城市中难上加难。再加上一些小区物业公司不积极配合车主安装,物业“最后一公里”瓶颈也制约了电动汽车推广。据新华社

  (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