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环卫部门新规:电动三轮摩托 禁运生活垃圾

22.06.2016  13:00
  

  近日,莆田市环卫部门针对生活垃圾清运车辆作出新规,淘汰原有无牌无证改装、电动三轮摩托车(含改装)等,要求清运车辆牌照齐全、具备自卸功能、封闭功能等,避免运送过程中出现“滴撒漏”等,同时禁止携带医疗、建筑、电子等垃圾。

  负责清运正荣广场垃圾的周先生介绍,本月初他的电动三轮车就被禁止上路,因此他还停工了几天。据环卫部门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此前不少清运垃圾的车辆无牌无照,还有部分车经过改造,因老旧破损、无封闭功能等,也会发生“滴撒漏”现象,造成二次环境污染。

  根据新的规定,生活垃圾清运车辆必须保持外观整洁干净,牌照齐全、专车专用,同时具备自卸功能和封闭功能等。清运车辆自进入东庄镇工业北大道后,车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进入转运站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若发现超速现象,管理处、转运站将暂停其入厂、进站资格。此外,清运车辆禁止携带医疗、建筑、电子等垃圾,禁止各种危险废物和易燃易爆物进厂,废旧家具不得掺杂生活垃圾中,需要专用车辆单独收集运输。

  目前,莆田市荔盛市容环卫公司每天在中心城区11个转运站分别安排2名检查人员,对各进站垃圾清运车辆是否无牌无证、改装、拼装等问题进行检查,并对不符合标准的车辆进行登记告知,并通知其及时进行整改。(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养东)

【编辑:陈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