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一周年 福州市累计免税1400多万元

30.10.2015  18:38
      从2014年9月1日我国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以来,福州市累计办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607台,为纳税人免征税款1424万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与信息化部联合公告,从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车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凡是购置属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且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开具日期在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均可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
      为做好政策落实,福州市国税局通过微博、报纸、税企QQ群大力宣传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对相关新能源汽车经销企业开展业务辅导。同时,加强内部人员培训,优化业务流程,落实“免税即办”制度,切实服务好纳税人。一年来,福州市国税部门累计办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607台,为纳税人免征税款1424万元。(周华  郑燕晓  李钟琦)

文章来源:福州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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