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多措并举构建农村五保供养长效机制

02.02.2015  09:13

  一是提高供养标准。出台《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从2014年1月起,全区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按照不低于新罗区农村居民家庭上年度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70%确定为541元/人.月,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在分散供养的基础上提高20%确定为650元/人.月,2014年共发放五保供养资金539.5万元。二是完善设施建设。从2006年起,每年安排2—3所乡镇敬老院进行改、新建,到2012年底共投入资金1500多万元完成9个乡镇敬老院建设任务,率先在全省实现了乡镇敬老院的全覆盖。三是优化服务质量。建立敬老院民主管理委员会,督促各敬老院建立健全内部的生活管理、纪律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开展“牵手敬老院·爱心志愿行”主题系列活动,做到全区每所乡镇敬老院都有1所以上中学、1所卫生院、1家以上企事业单位及文明单位长期结对帮扶共建,大力倡导社会爱心慈善人士积极为五保对象献爱心、送温暖。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以开展敬老院星级达标评比活动为契机,定期对五保政策落实和敬老院的膳食、卫生、安保、消防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规范五保供养工作。2014年先后组织2次的消防安全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新罗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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