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万元买新床却送来样品 经协调商家换床赔2500

16.05.2016  18:33

  福州新闻网5月6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安镇 通讯员 余娇)近日,福清市民邱女士遇到一件烦心事:她在福清点靓家具店购买了价格12000元的新床,可送上门的却是样品床。邱女士找商家要求换新床,商家却一直拖着不予处理。昨日,经福清市市场监管局协调,商家赔偿邱女士2500元并为她调换了新床。

  4月中旬,准备乔迁新居的邱女士在福清点靓家具店看中一款新床,价格为12000元。在店员的推荐下,邱女士又购买了一款2000元的床垫,双方约定半个月内厂家到货后就送货上门,邱女士当时总共支付了7000元预付款。

  一周后,商家将床和床垫送到邱女士家。“我验货时发现新床并不新,床垫上有明显的擦痕,这不就是放在店内给顾客试睡的样品床吗?”邱女士马上联系商家,商家表示由于店员的工作疏忽,误把邱女士买的床送到另一个消费者家中,只好把店内的样品床给邱女士送去,且样品床并无质量问题,可以使用。

  邱女士不能接受商家的上述说法,她认为商家并未事先告知送去的是样品床,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商家换货。可此后一周过去了,商家虽然同意换货,却一直不予处理,邱女士于前天向福清市市场监管局投诉。

  接诉后,福清市市场监管局联系双方展开调查,商家承认送货的商品确实为样品,但认为双方在送货前并未明确约定一定要新品。调解人员表示,样品不是新品,价值不一样,商家在销售样品时必须予以明确告知,或是以折扣价格销售给邱女士,而商家在没有事先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将样品当新品销售,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邱女士有权拒绝收货。经多次调解,商家最终认识到自身错误,同意赔偿邱女士2500元,并调换新的床和床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