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新岚作法院工作报告:严格公正司法 维护人民权益

21.01.2017  16:06

  东南网1月2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储白珊)20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在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马新岚说,2016年,省法院在省委领导、省人大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914198件,办结748032件,比2015年上升17.39%和17.44%;其中,省法院受理12075件,办结9115件,上升18.86%和18.01%。

  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司法保障。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邪教组织犯罪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加强金融案件专业化审判,设立金融案件审判庭和专门合议庭,完善集中管辖和纠纷预警、多元化解等机制。妥善审理涉及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基础设施建设等纠纷案件。加强自贸区法庭和审判庭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审判先行示范经验,推进审判实务研究基地、司法实践基地和审判示范基地建设,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福建样本”升级版。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改革完善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模式。全省法院办结刑事案件55353件,民商事案件404815件,行政案件8715件、非诉行政案件13311件、国家赔偿案件116件,执行案件229939件、标的总额162.67亿元,申诉、申请再审及其他案件8502件,减刑、假释案件27281件;清理了历年执行积案455099件,发放执行款62.36亿元。

  回应群众关切期待,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高到新水平。全面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推进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相衔接,健全依法保护群众权益的司法机制。推进全省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深化执行案件清积活动和专项治理,创新执行难综合治理模式,完善执行联动和信用惩戒机制,健全执行财产查控网络,建立执行线索举报制度,完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自诉程序,提高网络司法拍卖效率。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施策,试点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完善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落实立案登记制。全省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7.96%。

  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制定审判权力和职责清单,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落实裁判文书签署签发机制。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加强审判辅助人员制度改革,探索送达、保全等审判辅助事务集中管理。推进庭审方式改革和庭审实质化,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坚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完善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加强审级监督,健全防范冤假错案工作机制。全省法院各类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26%。加快建设“智慧法院”。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建设高素质过硬法院队伍。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比奉献比业绩”岗位竞赛等。继续推进法官司法能力提升行动和“四个人才工程”建设。健全大督察机制,开展作风纪律网上督察、明察暗访等。完善培树推广、学习宣传先进典型长效机制,广泛开展典型领跑行动。

  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抓好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全省法院办复代表建议169件;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密切联系,全省法院办复委员提案77件;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马新岚分析了法院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后提出,2017年全省法院将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忠实履行职责,依法服务发展大局,保障加快建设新福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着力严格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队伍建设,依法忠诚履职,深化改革创新,扎实做好法院工作,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