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房花烛夜新娘落跑 新郎状告女方索要礼金被拒

02.08.2014  02:10

  海峡都市报7月31日讯 新婚夜,酒席已备,宾客盈门。福州一对新人举行完婚礼仪式,入洞房时,新娘却跑了。新娘表示,不能接受和新郎结婚,退还15.33万元礼金及结婚物品。新郎签完《财产分割协议》后又后悔了,将女方告上法庭,索要剩余的3万元礼金以及精神损失费。

  近日,仓山区法院审结此案,认为男方讨要彩礼,违背了双方当初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不予支持。

   婚礼结束后新娘后悔了

  小鹏(化名)是旅居澳大利亚的华侨。2013年春节,他回福州老家探亲,经朋友介绍,与福州姑娘小雯(化名)认识,对这个年轻漂亮的姑娘一见钟情。经过近1年的交往,小雯答应了小鹏的求婚。随后,小鹏给了女方18.33万元礼金,约定2013年12月22日举行婚礼。

  小鹏想把小雯接到国外一起生活,从去年10月中旬起,双方着手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手续,因小雯的材料不齐全,导致结婚登记一直没办成。因先前已确定婚礼时间,并已向亲朋好友发出请帖,他们决定先在福州把婚礼办了。

  小鹏提前几天从澳大利亚飞回福州,并承担了举办婚礼的各项费用。去年12月22日,双方如期举行婚礼。不料,婚礼结束后,意外发生了,入洞房前新娘跑了。

  事后小鹏才知道,小雯当晚跑回了娘家。次日,小雯及其家人上门向男方表示,这门亲不结了,觉得这门婚事太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