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民政局三举措推进“新厦门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

17.07.2014  08:55

  一是加强领导,规范激励机制。成立由区民政局、新阳街道分管领导和负责干部、孵化基地运营机构及专家团队等人员组成的综合评审小组,根据入驻年限进行中期和终期评估,并按照“以奖代补”办法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二是以政带企,创新培育形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进台湾社工服务机构和厦门市希望社工服务中心作为孵化基地专业运营机构,并为入驻社会组织提供个性化辅导和培训,在项目申报、项目策划、活动举办、财务托管等方面给予协助,促进新阳辖区“新厦门人”社会组织健康蓬勃发展,实现“新厦门人”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三是以点带面,激发组织活力。首批引进大博医疗慈善基金会、兴旺社企同驻共建理事会、“尚书屋”社会化四点钟学校等社会自治组织,发动辖区企业和新厦门人互帮互助,实现群众事情、群众解决。如,引导大博医疗慈善基金会发挥基金雄厚优势,开展困难子女就学帮扶活动;引导兴旺社企同驻共建理事会发挥环保、法律、投资管理等人才专家多的优势,在综合体设立法务工作室、环保工作室等,为辖区企业和新厦门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子女就学等服务。近日,“新厦门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被省民政厅评为“福建省社会组织孵化示范单位。”(海沧区局)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