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新华都虚构国家领导人点赞内容 被罚20万

04.01.2019  10:40

  日前,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多起互联网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涉及导向错误、误导消费医疗互联网违法广告、贬低竞争对手等问题。

  漳州新华都虚构国家领导人点赞

  漳州新华都百货公司延安广场店为开展店庆活动,将模仿手机微信朋友圈界面的宣传板放于商场电梯口处。宣传板虚构国家领导人和众明星的点赞内容,还粘贴含有“自拍照片上传到朋友圈进行转发集赞,集满33个赞可至客服中心领取凉托一双”等内容。

  芗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

  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万元。“1口汤=10支玻尿酸”?

  福建番茄科技有限公司以其名义注册微信公众号“舌尖上的泉州”,并在该公众号发布了“一人30吃澳洲牛排+虎头虾!泉州这家省钱西餐,带100块来就是土豪”“1口汤=10支玻尿酸!泉州这家猪肚鸡美容餐厅,贾玲吃成林志玲!”“一秒从四川穿越到泰国,朋友圈平均按赞100+!”等标题的4篇软文广告。

  当事人为了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虚构上述广告数据及内容,误导消费者,2018年7月,原泉州市工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没收违法所得7300元,并处罚款25550元。

  丰泽东大医疗美容门诊部被罚万元

  泉州丰泽东大医疗美容门诊部在其经营场所三楼皮肤科墙体液晶屏上,发布“雷素龙主任,国内最早肌肤临床监测治疗医师之一”等宣传内容,在其官网上发布关于雷素龙的相关介绍,内容含有“雷素龙;东大美肤专家;国际复杂性皮肤美容管理专家;亚洲激光抗衰老美肤技术先行者;国内最早肌肤临床监测治疗医师之一”等字样。

  经查,上述广告中涉及的雷素龙为当事人门诊部的美容师,不具备医师资质。原泉州市工商局丰泽分局日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0000元。

  通信公司广告贬低其他经营者

  移动莆田分公司委托多家网络媒体在各自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软文广告,其内容含有“你还在为高资费的DX宽带而肉疼吗”“这DX宽带也是贵的不要不要的”等贬低电信宽带的内容,遭到对方投诉。

  原莆田市工商局日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5000元。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