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全民心中“长法”了吗?
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其中包括: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同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首次将“四个全面”并提。全面依法治国不仅是“四个全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法治保障。 全面依法治国,法律必须要深入人心。唯有全民心中“长法”,才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捍卫者,才能让法律发挥出凝聚人心、形成合力的正能量,助推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 要让法律深入人心,首先法律的制定要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法律得立得住、行得通、切实管用。这需要在立法过程中充分听取、采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体现民主立法;从我国的国情、基本规律出发,对每一部拟出台和拟修订的法律进行充分论证,实现科学立法。立法工作“接了地气”,顺了民意,法律条文自然而然会受到民众的尊崇和自觉遵守。近年来,多部关系国计民生的法律出台,多部重要法律也因应现实需要进行了修订,立法工作成效显著,彰显了科学立法与民主立法的原则。 要让法律深入人心,必须在实践中严格执法。对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必须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工作效能;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目前,随着各项工作的全面铺开,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了长足进步,有力推动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要让法律深入人心,还要加强对公民的普法宣传力度,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氛围,使每一个普通群众遇事都能自觉通过法律渠道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对此,应大力推动普法教育下基层、进社区、进校园,组织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详细解答群众身边的各类法律问题,进一步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 法律不能只写在书本上、停留在口头上,它应该“长”在人们的心里,扎根于思想意识之中。相信随着崇法、守法、护法的法治观念在全社会的建立和不断加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会一步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