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区新改扩建38所学校 教师住5年无偿周转房

18.11.2015  09:15

  记者昨天获悉,福州市教育局出台15条措施,包括加大福州新区布局规划、建立健全教育配套、吸引优秀毕业生来榕任教、引进台湾优质教育资源等,支持福州新区发展。

  两年新建改扩建38所学校

  市教育局根据福州新区发展总体规划,在完成《福州市中小学布局发展专项规划(修编)》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新区中小学布局发展中长期专项规划。

  市教育局表示,将通过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中小学扩容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长效机制工程和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等,全面提升新区学校总体面貌。至2020年福州新区范围内计划新建、改扩建90所学校,规划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计划投资36亿元。其中2015年至2016年福州新区将新建、改扩建学校38所,建筑面积22.87万平方米,投资10.7亿元。

  市教育局将保障新区中小学建设用地,并调整新区学校入学政策,科学谋划新区人才子女和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优质学校将在新区设分校

  市教育局将引导全市优质学校在新区设立分校或结对帮扶,高起点筹建新区各级学校。创新新区幼儿园办园模式,指导培育一批省、市级示范幼儿园,引进一批民办名优品牌幼儿园,鼓励和支持名园办新园、分园。

  同时,提高新区学校办学水平。市教育局将高起点建设福州八中三江口中学,继续提供招生政策倾斜;加大新区普通高中达标建设指导力度,促进亭江中学创建省二级达标高中,琅岐中学创建省三级达标高中。此外,市教育局探索在新区引入国际化办学资源。

  新区将建4所省级中职校

  市教育局将对接福州新区产业发展特点,促进闽江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等市属高校主动对接福州新区发展战略,加强新区产业发展急需应用型人才培养。

  我市将在福州新区建成4所省级示范性现代中等职业学校,推动建立新区职业院校联盟。建立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开设生产性实习基地和产学研结合研发中心,开展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探索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

  优秀新区教师

  享补贴和周转房

  市教育局将加大新区教育人才招聘力度,对新区学校引进的外地区在职高层次人才、全日制重点高校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按不同层次给予一次性人才配套补贴,5年内按月发放生活津贴并无偿提供周转房。

  对具有全日制重点高校本科、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及具备相应条件的在职教师,可采用直接面试考核的办法招聘。提高职业学校代课金标准,从事闽台职业教育合作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台湾同胞可受聘于职业学校任职,不受本单位现有编制的限制。

  市教育局有关人士表示,新区学校将积极搭建对台交流平台,通过与台湾学校缔结姊妹校等方式加强常态交流交往。新区学校将引进台湾优质教育资源,探索开展榕台“校校企”合作项目和建立“榕台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育成中心”。

    (记者 何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