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校新任教师应在企业实践不少于8周后上岗

08.12.2017  10:54

  我省将建立职业院校新任教师先实践、后上岗制度,新任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时间不少于8周。

  日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计划包含职业院校教师示范培训、中高职教师素质协同提升、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合作三大方面15个小点内容。

  在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上,要求非师范类毕业的中职学校新任教师入职培训必须包含师范教育培训和企业跟岗实践;新入职教师培训考核结果将作为转正定级和申请教师资格的重要依据。

  按照要求。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协同研修。我省将遴选50名在全省有影响力的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主持建立50个左右职教名师工作室,组织中高职相关衔接专业教师开展团队研修和协同创新。工作室成员每年接受不少于4周的团队研修和技术技能实训,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三年。

  我省将重点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我省亟需特需专业及技术技能积累、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专业,支持职业院校设立一批兼职教师特聘岗位,聘请企业高技能人才、工程管理人员、能工巧匠等到学校任教。根据要求,职业院校可将不超过教职工编制总额的30%用于聘请兼职教师。通过职业院校教师与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双向互兼互聘,进一步促进教师队伍结构优化和校企深度融合。

  在经费保障方面,省级以上财政通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等专项资金渠道,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地方开展职业院校素质提高计划,并引导地方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提升计划实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