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丽传媒财务数据疑造假 或成明星股东“提款机”?

03.03.2016  10:56
  

   编者按: 历经四年之久,新丽传媒的IPO依然迟滞不前。近日,《中国经营报》在报道中称,四年上市未成的原因与被质疑财务造假、关联交易不无关系。根据报道,2012年6月新丽传媒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私募债募集书中公布的2011年财务数据和此后2015年6月发布的招股书中公布的2011年财务数据出现了两个版本。报道还指出,新丽传媒的第二股东是光线传媒,占股27.6%。据悉,新丽传媒此前与光线传媒存在大量的关联交易。

  此外,与其他影视类公司一样,新丽传媒有着强大的明星股东阵容。《经济参考报》曾在报道中援引分析人士观点指出,“明星持股套现的概率较高,日后对股价不利。”对于影视公司上市,还有业内人士指出最大的风险在于政策风险,许多电视剧拍完直接进库房。数据显示,截至上半年新丽传媒存货共4.88亿元,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中国经济网记者致电新丽传媒证券部信息披露负责人,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财务数据扑朔迷离 涉嫌造假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新丽传媒最新披露的招股书中关于财报的介绍,截取的部分主要是2012~2015年上半年的财务数据,而此前被媒体质疑的2011年财务数据因为较久远被更新删除。2012年6月新丽传媒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募集了1亿元资金补血。

  在发行私募债的同时新丽传媒发布了《非公开发行2012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私募债募集书”),而该私募债募集书中公布的公司2011年财务数据和此后公司在2015年6月发布的招股书中公布的2011年财务数据出现了两个版本。包括从资产到负债,从营收到净利润都不一样,两者相差几百万元到几千万元不等,比如关于营收和净利润,在私募债募集书中,2011年的营业收入为2.65亿元,而招股书中这一数据则为2.99亿元,相差3400万元,净利润前者为6726万元,后者为6427万元,两者相差299万元。

  新丽传媒证券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给出的解释是,“根据审计期后事项,对以往的年度数据进行审计调整,这是审计工作的正常程序。

   与二股东业务重合 证监会关注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招股书披露,新丽传媒的第二股东是光线传媒,占股27.6%。据悉,新丽传媒此前与光线传媒存在大量的关联交易。招股书显示,2012年、2013年新丽传媒和光线之间的交易金额分别为5914万元、88.27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2013年10月,光线传媒与新丽传媒及其原股东王子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光线传媒以自有资金8.29亿元受让新丽传媒股东王子文持有的27.64%股权。新丽传媒的招股书显示,此次交易定价是按新丽传媒整体估值30亿元计算的,而截至2013年6月30日,新丽传媒股东权益合计4.37亿元。

  之后,证监会对光线传媒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二者是否存在业务竞争、关联交易或相关利益冲突或转移的情况发函询问。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由于新丽传媒和光线传媒均从事影视剧的制作,新丽传媒在招股书披露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时提到了光线传媒,另外的竞争对手还有华谊兄弟、华策影视、新文化等。

  虽然同业竞争是指上市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近似,双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从表面上看,同业竞争针对的是“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似乎并没有牵涉到二股东的情况。不过,新丽传媒和光线传媒在影片上映时存在明显的竞争关系——以2015年为例,新丽传媒参与投资的《夏洛特烦恼》与光线传媒的《港囧》同样在国庆档上线,同样是喜剧片,竞争当然不可避免。

   明星持股存隐忧 上市后就套现?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新丽传媒可谓“星光闪耀”,明星持股无疑为其加分不少。陈凯歌、于正、孔笙、赵冬苓、胡军、张嘉译、海清、李光洁等著名导演、制片人、编剧和演员直接或间接持股。

  然而,明星持股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影视公司与明星们给市场打的一针“上市兴奋剂”。很多明星在持股上市之后,恐怕只是等待解禁并适时退出。

  类似的例子在影视行业并不少见。2005年,著名经纪人王京花出走华谊一度引发行业地震,而2011年葛优转投英皇更是让华谊兄弟股价在连续5个交易日内的累计跌幅超过10%。正如中投顾问文化行业研究员蔡灵所指出的,明星是影视公司的重要资源,能对投资者产生强大吸引力,但负面影响是“明星持股套现的概率较高,日后对股价不利。

  此外,国龙投资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监王正伦此前曾针对明星持股现象发表观点称:如果缺乏客观、有效的透明度,乃至强有力的监管机制,究竟会是一种投资者利益至上的左右互搏,还是影视公司与明星股东之间左手转右手的“利益输送”?这将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所以众多明星持股,对影视公司来说也是一把双刃剑,有利有弊。

   受政策影响较大 库存高于同行

  据《投资时报》报道,许多电视剧拍完直接进库房。截至2013年,持有制作许可证的机构6175家,而当年获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数量仅441部,由278家制作机构制作。这些获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每年约有20%无法实现播出,20%只能在卫视非黄金时段或地面台播出,销路较差,仅能保本甚至亏损。

  但上述投资人士称,该行业最大的风险在于政策风险。比如过去古装剧很受欢迎,但遭受政策限制后,相关公司收益锐减。而新丽传媒以现代剧和精品剧为主,面临的政策风险和不确定性也较大。万一某一时刻,某些流行题材突然间就遭受限制,这会对其收益和盈利预期造成影响。

  该行业收益的不确定性还体现在,一部作品从最初策划到发行,大概需要一年半时间,之后的回款期乐观一些也需要一年半。而一年后市场状况如何,题材热点是否有变化,都会对公司产生影响。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新丽传媒的存货周转率也连续多年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招股书显示,2012年至2014年,新丽传媒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59、0.54、0.77,而同时期的同行业上市企业的平均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2、1.08、1.34。分析人士指出,存货周转率过低,会使公司面临大量存货囤积、存货跌价的风险。数据显示,截至上半年新丽传媒存货共4.88亿元,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国经济网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