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列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试点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袁舒琪)国土资源部近日下发《关于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国土资源部拟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部署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探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方法及管理方式,为全面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积累实践经验。厦门被列入41个市级规划试点城市。
据悉,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2008年批准实施,将于2020年到期。而本次规划以2035年为规划目标年,展望至本世纪中叶。综合考虑各地区域差异、发展阶段和工作基础等因素,与“三大战略”“四大板块”相结合,与市县“多规合一”试点、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试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试点、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试点等相关工作相衔接,国土资源部选取了3个省级规划试点、41个市级规划试点以及若干县、乡级规划试点同步开展。
本次规划编制将坚持“安全优先、底线管控,全域统筹、用途管制,节约集约、绿色发展、以人为本、协调发展”原则,通过开展现行规划实施评估、完善规划管控体系、创新规划编制方法、优化规划实施手段、编制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等工作,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为厦门市经济转型升级及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提供更充分的用地保障。
《通知》明确了2018年工作安排:1月全面启动试点工作;2月完成现行规划评估,形成试点方案报部,包括工作组织、试点内容和保障措施等;5月完成重点专题研究,形成规划文本框架、数据库和信息平台建设方案等;10月完成规划成果编制,形成规划数据库和信息平台;12月完成试点成果上报、论证、审查及总结提炼工作。
据悉,下一步,我市将成立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发改、规划、林业、环保等部门的互联互动,与“多规合一”相结合,坚持超前谋划、统筹兼顾,扎实推进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