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新一轮发展关键点 厦门勇当改革开放开拓者实干家
紧紧围绕继续成为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试验平台、开拓者、实干家的新定位和新要求,2019年的开局,经济特区厦门便亮出了实际行动——近日,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打造开放发展新高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从10个方面推出98条改革开放新举措。这些举措找准厦门新一轮发展的关键点,从创新驱动、营商环境、扩大开放等方面切入,提出可操作性强、接地气的具体政策,以新担当新作为推动改革开放再出发。
用创新激发活力
对于面积仅1600多平方公里的厦门来说,“小”是这座城市的特质,也是经常被“拷问”的“短板”。它辖区面积小、经济规模偏小、人口规模在同等城市中也偏小。如何在有限的空间内,寻求无限的发展?
在改革中破题,在发展中思索,这座海岛小城将目光瞄准了创新驱动这个强大的引擎。
以建设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重大改革使命为契机,《行动方案》着眼放大创新集成效应,从“支持集成电路等重点新兴产业创新发展”“打造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高地”和“促进区域协同发展”三个方面提出13项具体举措。
根据方案,厦门市将对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税收达1000万元以上,且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比重超过5%的研发投入企业,对其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超过上年度的增量部分,给予适当比例的补助。境外企业在厦注册的独立法人可根据相关要求牵头或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享受与厦门企业同等政策。
同时,厦门将完善以用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建立以同行评价为基础、以薪酬为依据的人才业内评价机制。支持企业到海外科技人才集聚地开展科技研发和人才招引活动,打造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扩大职称改革试点,以重点行业、核心领域为试点逐步推动职称按行业进行评审。
此外,《行动方案》从“进一步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和“持续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两个方面,提出4项深化国企改革的具体举措,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金融创新为产业发展注入“活水”,新推出的《行动方案》就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从“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推动金融创新业务先行先试”和“推动特色金融机构项目落户”三个方面推出了10项具体措施。这些措施包括提高跨境支付结算和海关事务担保便利化水平;推动创新人民币跨境业务;允许厦门自贸片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相关规定为境外机构办理人民币衍生产品等业务。
以环境促竞争力
把发展的目光放在更复杂的国际竞争中,厦门以问题为导向,“动真格”优化营商环境,将培育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作为吸引人才和资本的重要竞争力。
近年来,厦门市委市政府参照世界银行国际化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标准,查差距、补短板,涉及“放管服”领域的指标细化到办理时间、手续数量、办理成本等方面。不久前,国家发改委发布我国首个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厦门从22个试评价城市中脱颖而出,仅次于北京,位居全国第二。
在此基础上,《行动方案》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从“打造高效透明的政务服务环境”“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创新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效能”和“打造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四个方面,对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出15项具体举措。
这些措施着力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为企业减负、松绑、降门槛。比如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逐步实现“全城通办”,到2022年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网办。2019年还将公布一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重点推进“照后减证”。在法治环境建设方面,提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法律风险防范与纠纷解决机制等。
创新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打造高效便捷的投资贸易平台,《行动方案》通过19项具体举措,支持打造新业态发展平台,优化通关服务和监管,打造高效便捷的投资贸易平台。
着眼“进一步扩大投资领域开放”,《行动方案》提出率先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深化建筑工程领域对外开放等4项具体举措。
厦门还从实际出发,针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6项具体举措。
扩大开放强动力
因海而生,因海而兴,港口是厦门连接全球的重要通道。如何激活这条物流通道,嫁接更广阔的市场?作为全球第14大集装箱港、我国四大国际航运中心之一,厦门港也是全国12个最高等级的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之一,提升国际航运中心功能势在必行。
《行动方案》着眼“增强航运物流全球竞争力”,提出持续推动口岸降本增效,降低政府性收费,规范非政府性收费,力争成为大陆沿海收费最低的口岸;提高货物进出口通关效率,确保实现厦门进出口货物口岸整体通关时间压缩水平保持在全国前列。
方案还提出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企业转口贸易业务给予单证审核、结算、融资等方面便利,争取试点航空快件国际中转业务;在符合国家口岸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加快推动厦门口岸开放项目。
《行动方案》提出加快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城市,并从“建设互联互通核心枢纽”“建设经贸合作核心枢纽”和“建设人文交流核心枢纽”三个方面提出10项具体举措。
探索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深化口岸通关、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等方面以及金融、产业领域交流合作。《行动方案》提出“打造‘丝路海运’国际物流新体系”,建设“丝路海运”运营平台,设立“丝路海运联盟”,构建与“中欧班列”无缝衔接、相得益彰的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新通道。
《行动方案》还在支持中欧(厦门)班列开展国际多式联运业务、实施更加便利的外籍人员出入境改革试点、鼓励本土企业“走出去”、办好全国首个海外华人华侨社团厦门联络总部等方面,提出目标或措施,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记者 廖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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