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文艺作品评奖制度将改革 防止只重票房收视率

23.10.2014  09:20

在文化部前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上,文化部艺术司司长诸迪透露,我国文艺评奖制度将改革,艺术创作将出社会效益具体评价、考核标准。

诸迪介绍,当前全国艺术创作的态势空前活跃,同时在文艺创作方面也存在有数量缺质量的现象,存在着抄袭模仿、千篇一律的问题,存在着心态浮躁、机械化生产、快餐式消费等问题。

对于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提到的文艺作品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要沾染了铜臭气,要坚持把群众满意、认可作为衡量标准,让群众来评价,让群众来检验,增加群众的话语权和评判权,在人民群众的口碑中校正和提升自己的创作等内容,诸迪表示,这些论述都深刻阐明了文艺独特的属性,明确了做好文艺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这将成为文化部做好未来评奖工作改革的重要原则”。

诸迪透露,目前中宣部正在牵头制定关于文艺评奖改革的工作意见,进一步树立文艺评价以人民为中心的构成导向,完善评奖工作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把人民作为文艺审美的鉴赏家和评判者。同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文艺作品评价的标准。特别是要研究制定社会效益的具体的评价标准和考核的措施,合理设置反映市场接受程度的量化指标,把价值取向、艺术水准、审美情趣、群众口碑等作为评价的主要标准,坚决防止只看重票房、收视率、点击量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