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38个村镇入选文明村镇 191个单位获文明单位

09.07.2015  21:34

  记者获悉,《福建省2012—2014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近日公布。三明市38个村镇入选文明村镇,永安市、尤溪县、将乐县、大田县入省级文明城市(县城、城区)。全省文明单位(含学校、社区、风景旅游区和设区市行业)获评2467个,三明市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等191个入选。

  2012年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为推动福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道德支撑和文化条件。

  中央文明委表彰了第四批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我省厦门市、福州市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三明市、泉州市、漳州市首次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福清市、石狮市、晋江市、长泰县、惠安县、泰宁县、沙县、武平县成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希望受表彰的市、县(区)和村镇、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推动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东南网三明7月9日(本网记者 肖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