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文明办考评省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26.08.2014  19:06

 
  福建检察网8月26日讯(钟瑞清) 8月25日,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文明办主任石建平带队,对作为新一届全国文明单位培育对象的省检察院进行总评考核。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泽中参加了汇报,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小敏代表省检察院党组向考核组作了工作汇报。汇报结束后,石建平副部长对省检察院如何进一步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影响力和带动力提出了具体意见。    
  据悉,总评结果将作为我省推荐全国文明单位的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