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之出行“不添堵”

30.04.2020  17:02

  近日,在广西贺州,5位女子在机动车道上随意停车,然后跳起舞来的视频在网上不断流传。这几位女子在成为“网红”的同时,也因此行为被交警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04月26日,广西新闻网)

  众所周知,如今城市的马路上,川流不息的汽车已经让城市的交通变得越来越拥挤。即使各个城市都在不断加强道路建设,马路越来越宽,但是依然难以消除和彻底根治城市的拥堵问题。而在广西贺州,这5位女子既然为了想“火一把”,完全不顾道路交通,造成了很多机动车无法前进,滞留达30分钟。这30分钟,不仅给很多其他的市民带来不便,更为严重的是,造成严重拥堵,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很大隐患。如此不文明行为,实在是给出行的人“添堵”。

  近年来,类似此不文明的驾驶、出行行为,在很多地方也在不断上演。有些司机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滞留,在驾驶过程中,随意看手机、接打电话,曾经也有部分地方出现了部分市民“组团”直接在机动车道上跑步、遛狗、暴走等。种种不文明行为,都体现出任性、我行我素的心理。这些不文明、不良的心理与自身的道德修养有重大关系,当然,也与当前政策法规过于宽松不无关系。

  由此可以看出,要想遏制和消除不文明的出行行为,不仅需要广大市民自身提高文明素养,还需要政府和社会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努力塑造文明之“”。

  正面宣传、积极引导,这是塑造文明之“”的“”。“”是“”的外化,文明之“”都是文明之“”的重要体现。一个市民如果拥有社会公德心、拥有公共文明之“”,一定就会外化于“”。在出行中,无论是步行、驾驶车辆还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都会表现出应有的公共文明素养。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缺乏公共文明素养的市民,一直就没有文明出行的意识和习惯,所谓的崇尚“自由”出行,其实也就是极端“任性”、“自我”,不顾其他出行人的感受。积极正面的宣传和引导,就是要让市民的心灵得到净化,思想得到文明、健康的“洗礼”,逐渐树立社会公德的意识,让文明出行的“种子”能够在“”中不断“发芽”、“结果”。

  完善法制、加强监管,这是塑造文明之“”的“”。在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中,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都需要完善法制,增强法治思维和观念。对于整治不文明的出行行为,依然需要法律的“”。近年来,很多地区对于不文明行为中,对于交通中的尾骨行为都有相应的监管和处罚措施,但是,在“量刑”上似乎都是“从轻处理”。这对于涉事的当事人是一种信任和理解,希望下次能够引以为戒,不要再犯。但是,久而久之,制度的权威性、法律的强制力受到了很大的挑战,让很多人变得无视规则和制度,甚至法律。“无规矩不成方圆”。如果面对道路上任意停车,随心所欲的行为,依然没有受到更为严厉的处罚,不良的行为还会不断发生。因此,加强监管,完善法制,加大惩处力度,这才是整治和杜绝此类问题真正需要的“利剑”。

  文明之“”,不给他人“添堵”,应该成为一种自觉和习惯。这需要全社会每个人的努力,更需要政府、社会的不断努力,让大家出行真正畅通、便捷。(莆田文明网 李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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