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文化馆再次获评“国家一级文化馆”

31.05.2016  16:23

  近日,文化部公示了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结果,泰宁县文化馆再次获评“国家一级文化馆”。

  全国文化馆评估4年举行一次。2015年5月至11月,文化部组织开展了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组织专家对全国所有省、市、县文化馆(群艺馆)进行现场评估,泰宁县文化馆以基础设施、公共文化服务双优的成绩脱颖而出,再次跻身国家一级文化馆行列。

  泰宁县文化馆是泰宁县从事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场所,培养业余文艺人才的摇篮,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艺术扶贫基地。每年组织开展群众性文艺活动40多场次,常年开展各项艺术创作活动及少儿艺术培训工作,举办音乐、舞蹈、美术、书法培训,历年来创作的各类艺术作品等有近百件荣获国家、省、市级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