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角美一家民俗文化博物馆为丰富馆藏私竟购枪支

16.01.2016  19:28

  1月16日讯(导报记者 王龙祥 通讯员 林志南 谢加成)多次到厦漳泉三地旧货市场,收购火药枪、鸟铳、发令枪等各类枪械,并放置于博物馆展览。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据了解,2000年,漳州角美人林某在角美镇开办了一家民俗文化博物馆,用于展示闽南民俗文化及红色文化。为了丰富博物馆馆藏,林某在未取得收藏枪支、弹药的法定资质的前提下,多次到厦漳泉三地的旧货市场,收购火药枪、鸟铳、发令枪等各类枪械,并放置于该博物馆展览。

  2014年3月初的一天,林某将放置于该馆的一把“火铳”枪形物赠与陈某(另案处理)。陈某带着该“火铳”枪形物准备捐送给厦门灌口鹰坑石民俗文化园,后因有事临时寄放在厦门大同路91号旧时光旧货回收店,被厦门警方查获。

  经过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传唤,林某投案。经鉴定,该枪形物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