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吃播喝播”不能止于黑名单

17.05.2021  17:03

  继“大胃王吃播”被点名批评后,在视频平台上,一种以“”为主题的“喝播”又悄然流行。日前,在国新办举行的2021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发布会上,国家网信办网络综合治理局张拥军表示,吃喝播的内容应当是平台大力整治的,下一步将督促网站平台履行主体责任,严管排行榜、热点榜、双首页、精华区流量入口,对于老是展示这些东西的账号,要纳入黑名单,慢慢从根源上把这些问题解决掉。(5月14日《北京青年报》)

  “吃播”刚刚消停,“喝播”又粉墨登场。“吃播”的恶俗套路,“喝播”都没落下,而“喝播”的危害相比“吃播”有过之而无不及。不仅危害当事人的身体健康,也不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正如媒体认为,这些内容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更大,“喝播大行其道,就会产生教唆未成年人饮酒的后果,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觑”。

  《广告法》规定,酒类广告不得出现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不得含有出现饮酒的动作,就是为了营造良好社会风气,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喝播”行为尽管不是专门的酒类广告,但具备了酒类广告的特征。对于“吃播喝播”,必须坚决遏制。将问题“吃播喝播”的帐号纳入黑名单,应该说是一种有效的治理手段,不仅会影响主播继续从事网络直播、运营等职业,还可能影响到信贷、出境等,可谓得不偿失。

  将问题网络主播纳入黑名单其实已不是“新闻”。2018年8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等六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加强网络主播管理,建立主播黑名单制度。截至2020年10月,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已向社会公布7批141名主播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主播在业内禁止注册和直播,封禁期限5年。近日国家网信办、公安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也专门明确直播营销平台应建立黑名单制度。这都体现了有关方面规范网络主播及直播营销行业的决心,值得肯定。

  但让人深思的是,利益驱使之下铤而走险的网络主播仍不断出现。除了网络主播自身法律意识、底线意识薄弱的原因外,平台监管不到位也是诱因之一。比如,对于“喝播”视频,一些平台已在主播页面增加“该行为存在风险,请勿轻易模仿”的提示,说明平台对这种行为采取了默许的态度。正如某知名网络视频平台工作人员坦言,“毕竟流量是平台的‘命根子’,对能带来规模流量的内容,部分平台宁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因此,整治“吃播喝播”,不能止于黑名单。一方面,监管部门要督促网站平台履行主体责任,严管排行榜、热点榜、双首页、精华区流量入口,不能因利益驱使而漠视公序良俗,失守底线。另一方面,要加大执法力度,以更加严厉的惩戒措施,倒逼平台自觉当好“守门员”,斩断靠低俗审丑捞金成名的利益链条,促进直播生态不断改善。(台江区委文明办 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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