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交通违法不能只是头痛医头
今年以来,泉州市中心市区开展常态化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取得一定效果。1月份,开展了违规使用远光灯专项整治;3月份,开展了不打转向灯专项整治;5月份,开展乱鸣喇叭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统一行动。按此规律,每隔2个月一次的专项交通违法整治,对于营造一个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持久性不容乐观,以乱鸣喇叭交通违法整治活动为例,5月份,在市区特别是上下班高峰期,主干道、非主干道、小区周边仍然可以听到此起彼伏的喇叭声音。
不可否认,汽车喇叭对其他车辆和行人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与安全行车有着举足轻重的关联。但乱鸣喇叭,不但影响人们的起居生活,让行人深恶痛绝,且带来噪声污染,特别是对于高考的学生来讲,可以说是造成了一定的干扰,急促的喇叭声还会造成其他驾驶员情绪烦躁,从而引发“路怒症”,引发交通矛盾,一些城市将其被视为“城市通病”,列为十大不文明交通行为之一。可见,这种不文明行为既是社会文明的破坏者,也是交通和谐的干扰者,其对对交通安全的影响不可小觑。一些司机对城市对设置的“禁鸣区”指标牌视若无睹,对交规禁令置若罔闻,笔者认为有三个原因:一是城市交通秩序不够规范,司机出于安全提示考虑而在禁鸣区鸣笛;二是司机素质有待提高,缺少为他人考虑的思想;三是执法部门对乱喇叭行为整治不严,致使“禁鸣区”形同虚设。整治乱鸣喇叭和整治其他交通违法一样,不单是一个“禁”字所以囊括,而应多管齐下。
首先,要加大交规宣传力度,让司机在行车中牢记文明。乱鸣喇叭在一些人眼里算不上严重违规,既不给自己造成财产损失,也不对他人造成生命威胁,所以有一些人往往从自认为“提示他人”的角度出发,而无视他人感受和禁鸣区规定。这就要求交警部门加大对法律的宣传和普及力度,既要让司机充分认识到交通法规的严肃,也要认识到乱鸣喇叭给整个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从关心他人的角度推己及人,约束自己,以自身的文明为社会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其次,要创建有序交通环境,让人车在无声中和谐相处。喇叭对于安全驾驶的作用固然重要,仔细分析司机在禁鸣区鸣喇叭原因,既有可能是对行人翻越中间隔离栏闯入机动车道的郑重警告、也有可能是对交通路口“低头族”闯红灯的善意提醒、还有可能是对前方车辆恶意加塞或违章抢道的愤怒表达……种种原因,既是导致司机乱鸣喇叭的诱因,也是文明交通需要综合整治的不文明行为。只有同时对各种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综合治理,营造人车各行其道,同守交规的大环境,人和车才能在无声中和谐相处。
最后,要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让乱鸣者为任性行为埋单。乱鸣喇叭,有人喻之为顽疾,之所以“顽”,在于不能根本彻底整治。这既有行车人的任性,也有执法者的不严。一些城市对乱鸣喇叭的监管,往往因为“取证难”再加上部分车主拒不承认,有的只是口头说说而已。这种只劝不罚的宽容做法犹如厨子训猫,对于那些心烦意气躁、守法不严的司机来说没有丝毫的约束,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取证力度、坚持赏罚分明,不文明交通行为才能得到根本上解决。
事实证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整治只能让“顽症”一直“顽”下去,城市交通整治不仅需要突击性、阶段性的“狠”,更需要常态化、长效化的“严”管理,只有这样,文明才能始于脚下。(泉州市丰泽区委文明办洪春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