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不文明行为 让我们“学会走路”

23.07.2020  11:41

  昨日上午,记者在整治现场看到,虽然车流不断,但还是有市民不走人行天桥,直接横穿马路,虽然现场执勤民警多次提醒行人不要横穿马路,但少数人向前走一段路后趁民警不备,立即横穿马路。记者细数了一下,短短5分钟,横穿马路的行人就有10人,男女老少皆有,其中不乏带孩子的家长。 为巩固创文成果,昨日上午,我市城市交警一大队四中队民警在凤新快线内环路口,对行人违法横穿机动车道的行为进行了整治。(7月22日《遵义日报》)

  短短5分钟,横穿马路的行人就有10人!是对“中国式过马路”的极大讽刺,也深深刺激着人们的神经末梢。遵义市专项整治不文明行为,倒逼人们“学会走路”。

  “生命没有回头路”、“宁等三分,不争一秒”,都是我们常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真实地道出了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然而遗憾的是,很多人对于横穿马路造成的危害还是没有强烈深刻的认识,我行我素的现象比较严重。

  如今的人跟着快节奏的生活,谁也不愿意慢半拍。然而,许多在马路上跟车辆争时间、争路的人,每天浪费大量的时间在打麻将、上网、游戏上面。赶时间只是习惯,没有明确的目的。却远没有把乱穿马路看做是一种与现代文明不相称的行为,当做是拿自己生命安全开玩笑的危险游戏。

  当今世界,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政府和公民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规则意识的强化可以优化社会氛围,好的社会氛围又可促进并强化公众规则意识。反之,如果有了规则不去遵守,其后果比没有规则更可怕。

  横穿马路的行为,不仅会给自己造成生命危险,更有可能危害他人的生命,应该引起社会的警示。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的象征和缩影,为了创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需要社会合力。首先,每个人都应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遵守交通规则的点滴做起。其次,必须加大对违法横穿马路现象的整治力度,让当事人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第三,我们的媒体舆论要积极引导,让遵守交通规则成为更多人的自觉行动。

  有道是:“学做人必须先学会走路。”这话说得很有哲理性,也很实在。古人云: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做人从学会走路开始,走路即是做人。人们一定要牢牢记住,认认真真走路,踏踏实实做人,从学会遵守交通规则开始。(莆田文明网 汪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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