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家级生态乡镇”数量达338个 列全国第四

03.07.2014  19:28

  福州新闻网7月3日讯 记者今天从福建省环保厅获悉,环保部日前公告829个“2012-2013年国家级生态乡镇”名单,我省马尾区琅岐镇、厦门海沧区东孚镇、漳州市东山县铜陵镇等137个乡镇通过环保部复核荣获“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位列本次公告各省第一位。

  至此,福建省已有338个乡镇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约占全省乡镇数33.9%,“国家级生态乡镇”数量位列全国第四。据悉,福建省此次荣获“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的137个乡镇中,福州市48个,厦门市10个,漳州市13个,三明市27个,南平市39个。

  记者从福建省环保厅了解到,在全省338个国家级生态乡镇中,福州市74个(其中晋安区5个、福清市19个、长乐市16个、罗源县4个、马尾区4个、永泰县18个、连江县5个、闽清县2个、闽侯县1个),厦门市14个(其中海沧区1个、集美区2个、同安区6个、翔安区5个),漳州市48个(其中芗城区2个、龙文区3个、云霄县5个、华安县1个、诏安县3个、东山县6个、平和县11个、龙海市3个、长泰县5个、南靖县9个),泉州市87个(其中洛江区4个、惠安县5个、石狮市1个、安溪县20个、德化县17个、南安市21个、永春县19个),三明市45个(其中梅列区1个、三元区1个、泰宁县8个、清流县1个、建宁县8个、尤溪县7个、沙县6个、将乐县1个、明溪县8个、永安市4个),莆田市14个(其中仙游县8个、荔城区1个、城厢区2个、涵江区1个、秀屿区2个),南平市44个(其中延平区2个、建阳市1个、浦城县5个、武夷山市1个、光泽县7个、建瓯市6个、邵武市13个、顺昌县1个、松溪县7个、政和县1个),龙岩市9个(其中新罗区2个、永定县1个、漳平市2个、上杭县4个),宁德市3个(其中蕉城区1个、柘荣县2个)。

  截至目前,福建全省9个设区市及79个县(市、区)均已完成生态建设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41个县(市、区)通过省级、国家级生态县验收,全省已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338个、省级生态乡镇(街道)897个、市级以上生态村12106个。东山县等10个县(市、区)通过国家生态县技术评估,39个县(市、区)获得省级生态县命名。

  (福州新闻网记者 胡巧灵 通讯员 曾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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