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相机线下销售藏猫腻 只报套餐价不报单品价

18.12.2015  11:24

想买数码相机,却只能买“套餐”而无法单买相机。最近很多福州市民在实体店选购数码单反相机时发现,部分商家将其捆绑销售,在报价时只报“套餐价”而不报单品价。

镜头屏加液晶屏卖300元 网上只要50元

由于准备在春节期间赴悉尼旅游,市民陈女士打算购买一台相机。本来很简单的事情,陈女士却发现没有那么简单。“买这款相机前,我在电子市场找了好几家数码店。问价的时候我发现不少商家的报价都不是单独的相机价,而是包含相机包、液晶保护贴膜、内存卡、读卡器等配件产品的总报价,无法提供每样产品的单价。”陈女士说,她发现如果坚持询问相机的单独报价,商家往往会报一个比总报价更高的价格。

商家一再表示,“套餐”的总价格比这些商品的零卖价格要便宜很多。“他们说,“金刚保护屏”是7层玻璃做的,即使相机跌在地上,液晶屏都不会碎,而镜头的保护屏不但能防灰尘还能防紫外线。在零卖的情况下,这样的保护屏一块就要150元,镜头屏加液晶屏一共是300元,而‘套餐’内的价格合起来只要100多元。”陈女士说。

陈女士最终下单购买了“套餐”,回家后,她拿出保护屏的宣传纸,在网上搜索了一下,结果让她很吃惊。“这两样东西在网络上同品牌最低的价格只要50多元。

相机销售向卖车看齐 靠配件赚钱

现在大家都像卖车一样卖相机。你在4S店买了车子,业务员还会鼓动你贴膜或是装真皮坐椅。和卖车一样,其实卖相机赚的钱不多,但和配件打包后,利润就大大提高了,少则赚几十元,多则好几百元。”福州电子市场里不少商户告诉记者,现在数码产品的价格都是透明的,消费者只要上网一查,基本可以做到心中有数。于是,商家往往不敢抬高相机的价格,卖数码相机不赚钱,要赚也是微利,利润主要靠配件和附件销售。数码相机贴膜、镜头保护盖、三角支架等,都成了商家新的利润点。这也是商家在消费者买了相机后热情推销配件的一个重要原因。

  

商家这么做,不少消费者不满意,但在法律上并没有过错。福建中美律师事务所的林律师表示,商家只要尽到告知义务就没有问题,不算价格欺诈。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只能靠多比价。福州新闻网12月18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江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