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法院:数十年亲邻一朝反目 “背靠背”法官巧解恩怨
17.07.2014 13:06
本文来源: 法院
原告老王和被告老李都是将乐县白莲镇人,两家是相邻而居已经有三十余年,而且是同宗亲戚,老王和老李房屋之间原有一条约为3.6米宽自然通道。2012年9月,老李对原有老宅进行重建,建成了七层高的楼房,不仅占用了原有的通道,还紧挨着老王住房,导致老王一至三层的房屋采光严重受到影响,甚至有的房间毫无光照。老王多次要求拆除重建,老李均不予搭理,于是一纸诉状起诉至法院要求老李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万元。审理中,老李不仅不同意支付赔偿,还恶言相向,关系越闹越僵。
主审法官考虑到两家既是亲戚,又是邻居,如果撕破脸,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对两家都不利,便想通过“背靠背”方式调解此案。面对老李坚决的态度,主审法官从侧面多次分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老李换位思考。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老李同意赔偿老王损失1.1万元,使两家的纠纷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曾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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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014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