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十亿档案保管费支出细目从未公布

12.08.2014  13:35

■ 背景

档案托管公益性质商业运作

按中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属于国家法定、强制执行、归口管理的公共信息,个人不得截留和销毁。

专家指出,按理档案保管应是公共服务,就业和社保经办机构在国家规定中也属于公益服务性质,但现行的档案托管,采取的却是商业运作。据悉,各地人才市场从上世纪90年代起开始收取档案保管费,一些地方最初年收费曾达七八百元,近年来,财政部、发改委等部门对收费标准进行了限制,收费有所下调。

专家表示,公务员享受免费,国企职工由单位付费。收入稳定的人群享受免费档案托管服务,而流动人员则要为自己的档案向管理机构付费,这让一些人觉得有失公平。而且,对于一些交纳费用的人来说,其所享受的服务质量也有待提高。

工作调动或需要开具证明通常要等很久,人员不少但效率不高,一件事得跑好几趟。打电话提前咨询基本无人理睬,还会互相推托。”在人才市场挂档的杨予鹏告诉记者,“人才市场名为市场,但不是市场运作,都是挂靠在人社局下的事业单位。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肖俊表示,档案托管费是服务,但做起来不像服务;像买卖,但又不是买卖,还具有垄断性。因“弃档”“自揣档案”是违法违规的,所以“消费者”甚至没有说“”的权利。

人才市场工作人员称,“没有户籍档案和人事档案信息,要在当地报考公务员、购买住房、子女上学等,都会受影响”。

■ 调查

部分地区“死档”比例超两成

虽然有“必须存档”的人才管理严格规定,但由于需要收费、手续烦琐和服务不佳等问题,全国每年仍有大量弃档、“死档”出现。

2010年毕业后留在北京一家私企工作的刘云霄表示,自己就只交了第一年240元的存档费。“每月工资就3000多元,几百元的存档费确实很贵,我没考上公务员,也买不起房,所以此后几年一直没再交。”他说。

一些地方人社部门介绍,存档的“死档”数量高达总量的20%至30%。北京171万档案中,可流动的档案近164万,比例在全国较高,但由于庞大的体量,目前“失联”逾5年的“死档”也有61334份。

对于档案保管完全采取“无视”的态度是否行得通呢?海淀区人才市场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只要档案有更新或移出的那一天,存档费就要一次性补齐,否则档案会被扣留。就算不动档案,存档费最迟也会在退休时追缴,否则“将使社保与退休金受到影响”。

针对百姓反映的问题,各地主管部门也在改进。北京市人社局表示,近年来,北京市着力统一各人才中心的服务标准和业务规范,简化手续。

■ 措施

建立电子档案系统迫在眉睫

专家指出,面对弃档,有关部门管理者需要反省,为什么提供服务却令一些服务对象选择逃避。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赵成根认为,“让存档人付费不合理,公共服务业务应由政府买单。

记者了解到,这项备受争议的收费,在一些地方已经取消。如江苏省取消了档案托管收费的规定,山东青岛开发区则停止了收费。但除去江苏、山东青岛等少数地区,全国多数省份仍在收取这笔费用,甚至金额更大、名目更多。河北省存档费标准曾达到40元/月,2011年之后收费下调为单位委托保管20元/月、个人委托保管15元/月。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政府的自我革命,也是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的必然要求。

免除档案保管费,是打破人才流动藩篱具体、有效的手段。虽然地方政府少了一笔小钱,但却能给经济发展注入更多动力。”肖俊表示。

取消收费还只是人事档案改革的开始。不少档案管理人员表示,面对一个城市动辄数十万乃至上百万份纸质档案,丢失、损毁时有发生,管理人员数量有限,这项涉及数亿人命运的制度必须在体制、理念和技术上进行改革,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档案系统已经迫在眉睫。

信息时代,搜集规整档案不能还靠手指头,人事档案电子化不仅更加便捷,也是当下个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需要。”赵成根说。

本版稿件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