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辅材料按目录征订 接受社会监督

03.09.2014  11:13

  设区市教育局编制的《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征订目录》,是学校组织学生自愿征订进校教辅材料的唯一依据。各级教育、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通过设立投诉和举报电话、信箱等,接受社会群众对教辅材料发行征订工作的监督。

  日前,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联合下发通知,就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选用、代购、征订、发行工作做出具体要求,强调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一科一辅”政策,即“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一套教辅材料推荐给本地区学校供学生选用”。在学生自愿购买的前提下,可以为学生提供统一代购服务,但不得从中牟利。

  通知要求,承担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发行的单位,必须具备出版物发行资质,并具有所在设区市选用的教辅材料版本和品种发行权。其他不具备资质的单位、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从事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的征订发行活动。

  通知明确,学生自愿购买教辅材料,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在教辅材料预订过程中,不得聘请学校教职工协助预订。

  各级教育、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通过设立投诉和举报电话、信箱等,接受社会监督,对经群众举报和工作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通报查处结果。对列入《征订目录》的教辅材料出版单位违反规定的,取消该出版单位教辅材料推荐选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参与我省下一轮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评议推荐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