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违规招生面临减招直至停招处罚

13.06.2014  09:53
      昨天,教育部就《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分别列明了高校、高中、招生考试机构、教育主管部门、招生工作人员、考生的违规情形,并给出了相应处罚规定。其中,违反招生规定且情节严重的高校,将可被处以减少招生计划直至停招的处罚。据了解,这是我国首个针对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对大学招生的约束也从文件层面上升为法律层面。

  教育部表示,此次规章的推出,是落实三中全会精神,规范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的举措,也是考试招生改革组成的一部分。同时,规章也是针对当前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而起草,是推进招生工作法制管理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