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财经纪律要真正成为直属高校“带电的高压线”

20.06.2015  13:35

  教育部网站19日公布教育部关于直属高校落实财务管理领导责任严肃财经纪律的若干意见,强调财经纪律要真正成为直属高校“带电的高压线”。

  意见要求,直属高校党委要切实负起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把建立和完善以内部控制制度为核心的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作为扎紧制度笼子的关键举措来抓。

  意见对一些过去强调的纪律进行了重申。

  针对外界有所质疑的科研经费管理问题,意见强调科研经费应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结题的项目应及时结账。严禁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预算、使用虚假票据套取科研资金,严禁购买与科研项目无关的设备、材料等,严禁虚报冒领或者违规发放“三助”津贴、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不得随意调账变动支出、随意修改记账凭证、以表代账应付财务审计和检查。

  意见还对事业资产管理、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政府采购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财务队伍专业化水平、内部审计工作等提出相应要求和规范。并强调加快实施“阳光财务”,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发生顶风违纪,出现窝案、大案、要案和重复性案件的单位和部门,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