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就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 见义勇为拟不入

02.08.2014  11:02

晨报讯(记者 李小娟 刘佳)中小学生以后将不被要求“敢于斗争”、“见义勇为”。昨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公布《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市民可通过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等多种方式于本月20日前反馈意见。

北京晨报记者对比发现,新版《守则》较2004年版减少一条,变为九条,同时,新版《守则》包括“三爱、三讲、三护”,分别为爱祖国、爱学习、爱劳动、讲文明、讲诚信、讲法治、护安全、护健康、护家园。条理更加清晰、要求更加具体。

据悉,自2004年教育部发布《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以下简称《守则》、《规范》)以来,广大中小学校认真落实《守则》、《规范》的要求,积极开展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时代变化,《守则》、《规范》在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如有些规定不符合实际,《规范》内容过多且交叉重合等。为此,教育部2012年启动了《守则》、《规范》修订工作,委托专家进行专项课题研究,并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教育专家、中小学校长、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等各方意见。修订工作坚持贴近时代、突出基本、易记易行原则,注重可操作性,将《守则》和两个《规范》合而为一,形成了新的《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稿)》。

记者注意到,在2004年版的《守则》中,第一条为“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在新版《守则》中,第一条则变为“爱祖国”,随后据此加以解释,“尊敬国旗国徽,奏唱国歌肃立,升降国旗行礼,了解国情历史”,内容更加详实,并对中小学生做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

此外,新版《守则》中也增加了部分与时俱进的条款,如“爱学习”中的“养成阅读习惯”、“护健康”中的“控制上网时间”、“护家园”中的“践行垃圾分类”等,更加贴近当代中小学生实际生活情况。

另外,新版《守则》已经看不到2004年版《规范》中的“敢于斗争”、“见义勇为”。

■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稿)

1.爱祖国 尊敬国旗国徽,奏唱国歌肃立,升降国旗行礼,了解国情历史。

2.爱学习 勤思好问,乐于探究,上课专心听讲,勇于发表见解,按时完成作业,养 成阅读习惯。

3.爱劳动 自己事自己做,积极承担家务,主动清洁校园,参与社会实践,热心志 愿服务,体验劳动创造。

4.讲文明 尊敬父母师长,平等友善待人,言行礼貌得体,自觉礼让排队,保持公 共卫生,爱护公共财物。

5.讲诚信 守时履约,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不抄袭不作弊,不擅动他人 物品,借东西及时归还。

6.讲法治 遵守校纪校规,参与班级管理,养成规则意识,了解法律法规,不做违 法之事。

7.护安全 红灯停绿灯行,防溺水不玩火,会自护懂求救,远离毒品,珍惜生命。

8.护健康 养成卫生习惯,不吸烟不喝酒,控制上网时间,抵制不良信息,坚持锻 炼身体,保持阳光心态。

9.护家园 节粮节水节电,践行垃圾分类,爱护花草树木,低碳环保生活,保护生 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