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致全省研考考生一封信

19.12.2014  13:31

各位考生:

  大家好!

  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4年12月27日-29日进行。为建立良好的考风考纪,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公平安全,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全体考生:诚信考试、公平竞争。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广大考生必须牢固树立诚信考试观念。在考试过程中须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认真履行本人签署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相关承诺,遵守考试纪律,珍惜个人名誉,争当诚信公民。

  当前,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以各种方式从事研考诈骗活动,如在网上叫卖所谓“研考试题”、“考试答案”,高价兜售高科技作弊工具等,请广大考生不要听信谣言,以免上当受骗。考生不要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对于违规行为,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考生考试时如有作弊行为的,将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通报给招生单位和考生的用人单位或学校,其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的人事档案,情节严重的,最高给予暂停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今年省教育考试院将继续狠抓考风考纪,所有考场均进行实时监控和全程录像,考后进行监控录像回放。重点打击利用无线电通讯工具作弊、代考等行为。为了确保考试顺利,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各位考生:

  1.仔细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生注意事项”及教育部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避免无意识违规。

  2.认真保管好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将不能进场考试。

  3.开考前3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监考人员将在视频监控下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考生是否携带违规物品,考生须协助和配合检查。

  4.严格按试题要求填涂和选答选考题。错误填涂题号信息会有可能影响评卷和自己的成绩。

  5.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不要参与作弊。不要相信能买到真试题、真答案,避免上当受骗。

  6.诚信考试,进考场时不要携带任何文字资料、文具、电子存储设备、手机及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考生朋友们,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保持良好考试秩序、维护国家考试权威、确保选才公正是所有考生和全体考试工作人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们真切希望所有考生自尊、自强、自信,放弃侥幸,诚信考试,公平竞争。衷心祝愿全体考生考试圆满成功。

  欢迎广大考生对违规行为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591-86215628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