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荣获“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24.08.2016  20:05

  近日,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表彰了2011—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省教育厅荣获“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我省教育系统获得该荣誉称号的还有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农林大学文法学院、福建工程学院法学院、云霄元光中学、浦城县第三中学、莆田一中、浦城县第三中学、厦门市演武第二小学,共9个单位。漳平市教育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荣获“全省先进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

  尤溪县实验小学德育处主任陈道广荣获“全省法治宣传教育模范个人”。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许广丽、漳州市教育局德育科科长邹旭光、柘荣县教育局副局长袁嘉希、三明市三元区教育局教育督导室副主任邱木金、福建中医药大学党委宣传部干部秦晴、福建工程学院法学院院长许步国、南平剑津中学校长兼书记谢良毅、建瓯市第三中学党支部副书记林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中小学校长周小云9人荣获“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莆田市教育局组织科科长林文聪、清流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主任李德明、龙岩市高级中学政教处主任曾福林宁化县济村中心小学校长巫升根4人荣获“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

  据悉,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科员王强、三明市第十一中学校长林志华荣获“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