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制定方案提升校园安全系数

28.07.2014  10:58

  ●用3年在全省校园配备“一键式报警”设施

  ●鼓励学校试行“弹性离校

   省教育厅日前制定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对提升校园安全系数提出更高要求。

  方案提出,每所学校、幼儿园按要求设立治安保卫机构,配齐配强治安保卫人员和保安员,师生200人以下的学校、幼儿园,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分别不少于1名,200人以上的,每增加200人,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各增加1名;100人以下的,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少于1名;100-500人的,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少于2名;500人以上的,每增加500人增配1名保安人员。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分期分批组织保卫干部、保安员、特种岗位人员进行省、市、县三级岗位培训,实现所有保卫干部、保安员及特种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方案要求,强化网络监控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治安防控、安全管理、应急指挥等多位一体的综治安全工作信息化共享平台建设。视频监控系统还要具备与上级业务部门、公安机关等对接共享功能,音像信息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省校园重要部位和场所配备“一键式报警”设施,并实现与公安机关联动。

  方案提出,午托应坚持公益性服务和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学校接受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委托,通过食堂统一配餐或由具有资质的快餐公司配送午餐,并安排学生在教室休息并实施有效管理。鼓励学校试行“弹性离校”做法,对按时离校确有困难的学生,批准适当延长离校时间。(福建日报记者 郑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