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教授:官员年终考核须增加质询、提问等环节
原标题:官员弹劾制受热议 法晚统计发现 十八大以来因官员举报落马的不到一成 党校林喆建议——官员年终考核须受“质询”
法制晚报讯(记者汪红 梅双 谢家乐) 今年7月,著名作家二月河接受中纪委网站访谈,系统地谈论了自己的反腐主张。近日,二月河又进一步提出,应建立官员弹劾制度。多位反腐专家在昨日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说,现在党内设置的问责制度,可以有效实现官员相互监督的功能。
法晚统计了十八大以来落马官员的案发途径,其中只有5.1%是因为官员举报落马。对于这个较低的比例,专家分析认为,由于党内民主尚未得到有效落实,官员不到万不得已时不会“自揭伤疤”。
官员监督属党内监督
官员之间的监督就是一种党内监督。中央党校教授林喆在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一共有五大监督体系:党内监督、党外监督、法律监督、媒体监督和群众监督。
党内监督的主体主要是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党委会和普通党员;党外监督的主体是民主党派和政协;法律监督是高院、高检和执法部门;媒体监督是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群众监督就是指人民群众。
十八届三中全会特别谈到了党的纪律问题,提出健全完善党内监督体制,明确地讲到了党内才是主战场。这两年就是在修复党内监督问题,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谈到了党内的问题,讲的都是党内监督、民主制度建设的问题。
问责是最典型的弹劾
林喆称,问责是一种最典型的类似弹劾的制度。某个地区出了问题、出了重大事故,负责这项工程、或者负责这个部门的官员就要公开地被责问,追究他的责任,受到处分。
林喆介绍,我国有《党政干部问责规定》,这是党内的一份重要文件。
2009年,修订成《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了对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严重影响的等情形,将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其中新增了两项因用人不当被问责和监督不力被问责,这是过去所没有的。
溯源
历史上的弹劾效果不错
林喆表示,我国从唐代确立了弹劾制,官员有错可以当面指责,或者向皇上报告,在大庭之上弹劾。弹劾制起到了对官员的行为加强监督的作用,权力者会特别小心自己的行为,不敢轻举妄动,不敢在众目睽睽之下逾矩,对维护官场清廉有不错的效果。
“古代的弹劾,一开始是指鼓励官员之间相互揭发。弹劾制度成熟以后,由皇帝设立专门监察机构和监察御史对官员违法乱纪行为进行检举,追究责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政研究所副所长杜治洲说,应该说,在古代的一定时期内,弹劾制度对于净化官场生态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林喆表示,官员之间的监督非常重要,等于把一个人的行为置于群体之中,大家都有发言权,可以指出他人的破绽和错误,通过监督形成制约作用。
8人落马因官员举报
原职位官员举报人举报内容
四川省李春城成都金牛区高价买官卖官
省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等
广东汕尾市林耀昌广东陆丰违规经营公墓
人大代表原潭东村委会
主任林键国
河北省刘学库原下属不详
发改委主任
湖北省公安县陶开平湖北省公安县公安县土地出让乱象
土地交易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
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邹元享
山东省枣庄市王刚其前亲信彭庆国贪污腐败
中区委书记
广东省郑北泉英德市公安局与涉毒团伙联系密切
英德市副市长原副局长谢龙生
四川省蒲忠当地部分官员不详
雅安市副市长
安徽省副省长倪发科六安市退休官员借矿企牟利
二月河观点还原
我的主要观点是不主张高薪养廉。宋代是中国历史上官员薪俸最高的,但宋代是一个最腐败的王朝。我也不主张用重刑解决问题。明代朱元璋用酷刑,但却哀叹“我欲除贪赃官吏,却奈何朝杀而暮犯”。
在新的社会治理形势下,应该建立有效的弹劾制度。各个时代都有弹劾制度。通过弹劾制度,官员互相揭发腐败行为。秦始皇专门设立了御史,后来还有监察御史。
官员不得已不会“自揭伤疤”
杜志洲说,相对于外界而言,官员与官员之间信息透明度较高,一个人在干什么,他的同事、同行比其他人更清楚。所以,如果能真正实现官员之间的相互监督,一定会收到很好的效果。
实际上,几乎任何一个现代国家都建立了官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制度,只是执行的程度和效果不同,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国家地区也不例外。
杜治洲认为,当前官员之间相互监督的制度没有很好地贯彻落实。
一方面,官僚体系内部形成了一种相对稳定的利益联盟,问题官员提拔问题官员,贪官与贪官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一损俱损。官员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自揭伤疤”。
另一方面,权力过于集中的现象比较突出,官员之间的检举揭发行为受到外力的干扰而流产。
未来,应该强化对“一把手”的权力制约,改革上级提拔下级的领导干部任用制度,充分发挥民意在官员任用中的影响。
人大监督质询作用待提升
杜治洲表示,人大监督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还有待提升。当前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弹劾制度类似。
在人大制度中,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有权对政府、法院、检察院进行质询,人大代表可以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决定的国家机构组成人员提出罢免案,还可以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未来应该继续减少党委对人大的不必要的干预,例如继续坚持党委书记不兼任人大主任,同时,提高人大代表的代表性、专业水平和监督能力。
林喆认为,党内监督没有发挥好作用,主要是党内民主没有建立好。在很多地方,党员群众发不出声音来,都是领导一个人在那儿夸夸其谈,也就是搞“一言堂”。
此外,要一个党员去批评一个党员,去批评其他的领导干部很难做到,党内“老好人”成风。
林喆说,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如果积极地发挥起作用的话,这种状况会得到很大的改善。要花力气、花时间,建立某种机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没有检举,互相吹捧。在述职中也是领导在上面夸夸其谈,底下的听着一言不发。
林喆建议,在一年一度的年底述职中,增加质询、提问等环节,对有问题官员进行责任追究。对于年终考核,要在制度上规定,考核过程中必须有质询环节,回答提问环节。“改善党内风气要靠制度保障,如果有这种规定就好多了。”林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