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方案已出台 下月6日起报名

14.09.2014  08:49

  福州新闻网9月14日讯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方案已经出台。10月6日至10日,申请人员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 )报名。

  据了解,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的两类人,可向市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户籍在福州地区的中国公民和任教学校在福州地区的在职(岗)教师。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具体认定时间、方式、对象及事项等由县(市)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据悉,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可视为具备合格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可视为具备合格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取得两个以上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的,不能等同于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不能作为本科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在国外取得的学历,通过国家有关学位(学历)认证机构的学历鉴定,可作为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福州晚报记者 林铭)

【责任编辑:伊宁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