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9月起提高农村教师补贴 海岛最高补500元

31.07.2014  20:07

  ●最低调整50元,海岛最高补500元

  ●允许按照每人不超过35m2/套标准建教师宿舍

  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将于2014年9月起,提高农村教师补贴标准。这是市政府今年为教师办实事项目之一。

  根据该方案,全市农村教师补贴标准调整为50—80元/人·月,山区教师调整为150—200元/人·月,边远山区教师调整为300—350元/人·月,海岛教师调整为400—500元/人·月。

  该方案指出,各县(区、管委会)根据学校地理位置确定补贴高低,随工资按月发放,不列入绩效工资范畴。各类人员不重复补贴,现阶段各县(区、管委会)高于上述标准的按原标准执行。所有补贴都不低于所属类型的低限。以上资金由各县(区、管委会)财政承担。

  今年教师节前,我市还将为全市农村边远小学、教学点教师及学生集体伙房配齐灶具、厨具、冰箱、餐桌椅等伙房设备。市财政给予每个伙房3000元补助,不足部分由各县(区、管委会)财政承担。

  另悉,在农村基层小学和中学教师宿舍建设方面,允许学校按照每人不超过35平方米/套标准单独建设或在综合楼建设时增加建设教师宿舍,所需资金主要由各县(区、管委会)财政承担,列入保障房建设计划,享受保障房优惠政策。市财政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采取“以奖代补”办法,按每平方米300元补助县(区、管委会),分年度列入市财政预算。(湄洲日报 刘永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