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救助管理站被评为国家三级救助管理机构

14.01.2016  12:28

  通过全国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审,近日,龙岩市救助管理站被民政部评定为“国家三级救助管理机构”,是闽西7个救助管理站中首个被民政部评定为“国家三级救助管理机构”的救助管理站。

  近年来,市救助管理站严格按照国家《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条件和要求,逐条对照相关标准,不断完善站内软硬件设施建设,先后投入150多万元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求助接待区、受助人员生活区、行政办公区、综合活动区进行改造,并增设了受助人员观察室、心理咨询室、医务室、康复室、阅览室等设施。同时,购置了洗衣机、空调、热水器等设备以及相关的便民服务用品,添置了棉被、衣物、鞋子等救助物资。实现了救助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 (记者 方玉材 通讯员 郑福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