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部署开展冬季救助管理工作 增设开放式临时救助点

28.12.2018  14:33

  记者从福建省民政厅获悉,为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温暖过冬,省民政厅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冬季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对全省冬季救助管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强街面救助工作。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在重点时段、对重点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巡查频率,在流浪乞讨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集中活动区域要增设开放式临时救助点或临时避寒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同时,强化机构安全监管。加强站内安全管理,坚持“逢进必检”原则,对所有求助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做好身份甄别和健康检视,实行分类居住、分区管理。重点加强对站外托养机构的监管,督促托养机构把居住、饮食、照料等各项服务措施落实到位。各级民政部门要在春节前对托养机构和合作医疗机构开展探访。

  另外,《通知》提出,加大寻亲宣传,利用全国救助寻亲网、DNA采集比对、人脸识别技术等,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寻亲信息发布渠道,尽快帮助受助人员寻亲返乡;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各地发动社会组织、志愿者、爱心企业等参与劝导、救助流浪乞讨人员。(记者 林先昌)

【责任编辑: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