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复垦,新账莫欠旧账快还
生产建设活动会对土地造成一定损毁,土地复垦是有效的整治措施。但一段时间以来,土地复垦的现实不容乐观。针对复垦速度比不上破坏速度等问题,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力促土地复垦法律法规执行落地,实现土地复垦“不欠新账、快还旧账”目标。近日,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采矿项目是监管的重中之重
《土地复垦条例》规定了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即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鉴于在所有生产建设活动中,矿山项目矿区范围大、生产年限长、损毁土地多、生态环境影响广,是土地复垦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因此,国土资源部将采矿项目作为土地复垦监管的重中之重。
这位负责人表示,近些年来,虽然土地复垦义务人依法履行复垦义务意识不断提高,但重方案编制、轻复垦实施,重方案审查、轻监管验收等问题还普遍存在。因此,在今后的检查中,将重点检查土地复垦方案编报与备案、土地复垦资金保障与使用管理、土地复垦实施与验收情况,以及土地复垦利用与成效等。对依法由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代为组织复垦的,要检查复垦义务人复垦费缴纳情况。
抽查检查对象、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双随机”
“十二五”期间,全国复垦土地1500多万亩,复垦为耕地的有580多万亩。“但现实情况是一些地方‘旧账未还、新账又欠’,土地复垦任务依然艰巨。”该负责人说,“推行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既有利于落实最严格的保护耕地制度,也有利于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制环境,更好服务企业和群众开展土地复垦利用活动。”
据介绍,国土资源部建立了“土地复垦义务人名录库”,将经批准取得采矿许可证的近1500个采矿项目土地复垦义务人纳入其中。该负责人表示,为确保抽查公正公平,建立随机抽查检查对象、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制度,对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原则上同一个项目3年内不重复抽查,但对被投诉举报较多、列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项目或地区,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与建设用地审查、采矿权审批联动
按照“谁损毁、谁复垦”原则,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减少土地损毁面积,降低土地损毁程度,防范土地污染;依法编制并实施土地复垦方案,落实土地复垦资金,结合耕作层表土剥离再利用,与矿山开采同步设计、同步实施。
该负责人表示,土地复垦监督检查将与建设用地审查、采矿权审批、绿色矿山建设等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检查中发现矿山企业有不符合土地复垦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按照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规定,纳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已纳入绿色矿山名录的,要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