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公共政策公众参与增强 但仍存官本位思想

29.09.2014  15:04

中新网9月29日电 最新一期学习时报刊登陈丽华、李倩署名文章《县域公共政策执行中的公众参与》指出,县级政府执行主体依然存在官本位思想,特别是市场经济发展较慢的县域,公务人员的官本位思想相当浓厚。

以下为文章全文:

公众参与,是通过民主、协商、利益诉求表达影响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以期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它内在契合了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和民主化的趋势。改革开放36年来,我国农村广大公众的权利意识、参与意识在不断增强,公众参与在深度和广度上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在实践中仍面临一定困境。

公民资格的权利与责任意识薄弱。公民资格应具有秩序意识、责任意识和契约意识等。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一方面,农村民众逐渐认识到公共政策的重要性,参与的意愿普遍在提升;但另一方面,民众对公民资格的权利和责任的认识并不对等。从农村公众参与的目标可以窥见一斑。主要表现在:首先,参与政策执行的目标多表现为个体化,人们更多地着重于从个人角度肯定公共政策重要性,而较少从国家及社会发展角度肯定公共政策的重要性。其次,参与政策执行的目标多表现为短期化。当前从我国县域情况看,政策执行中公众参与的主要关注点是解决当下自身利益问题,而非公民权利的行使。

政府吸纳公民参与意愿不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方向是,“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今后县级政府必将承担更多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事务,公众参与政策执行是必然之势。但现实中,顶层设计与基层执行很难实现及时趋同。

首先,县级政府执行主体依然存在官本位思想。官本位是中国专制文化的千年沉疴。在县级政府层面,特别是市场经济发展较慢的县域,公务人员的官本位思想相当浓厚。受官本位思想影响的领导干部,必然对公众的主体地位与现代功能缺乏积极推动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