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印发交通行政执法证件和专用车辆管理办法

08.08.2014  13:01

  日前,我厅印发了《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试行)》和《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专用车辆管理办法(试行)》。

  这两个《办法》以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规定》等内容为基准,结合全省交通综合执法实践中的新情况、新形势进行完善,重新明确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的管理、申请、收缴等各环节的主管部门,优化了证件申领、换领、补办等程序表格,增加了对资格、轮训考试舞弊等行为的处罚细则;在执法专用车辆管理方面,增加了高速公路交通综合执法管理和地方海事系统执法车辆协调、配合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明确了执法车辆新增、年审等工作的备案程序。

(厅政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