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系列解读(一)

30.01.2015  13:42

一、政府购买服务采取什么样的购买方式?

  选择承接主体既要考虑项目费用,也要注重服务能力、专业素质和服务质量。购买主体将所需购买的服务事项及具体要求通过政府采购公共信息平台向全社会公布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的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分类处置。

  各级各部门可根据市场发育程度、服务供给特点等因素向财政部门提出科学、合理的购买方式,并按照方式灵活、程序简便、竞争有序、结果评价的原则组织实施。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条件的,统一纳入采购程序,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评审、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购买;具有特殊性、不符合竞争性条件的,可以采取委托、特许经营、战略合作等方式进行购买。

   二、如何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

  要按照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工作,注重结果导向,强化支出责任,加强成本效益分析,控制公共成本,节约社会资源,注重结果应用。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以后编报购买服务计划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购买主体要加强服务项目标准体系建设,科学设定服务需求和目标要求,建立服务项目定价体系和质量标准体系,合理编制规范性服务标准文本。要探索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专业机构组成的综合性评价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积极推进第三方评价,坚持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短期效果评价与长远效果评价、社会效益评价与经济效益评价相结合,确保评价工作的全面性、客观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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