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明年覆盖每一个事业类型

04.08.2014  20:31

    新华网福州8月4日电(记者 谢丹)社会救助、学前教育、公共体育服务……,今后将有越来越多的公共服务交由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来提供。日前,福建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今年在社会救助、学前教育等领域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2015年覆盖每一个事业类型,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

    根据《意见》,“十二五”时期,福建各地逐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初步形成统一有效的购买服务平台和制度机制。今年要在社会救助、职业技能培训、学前教育、公共体育服务等领域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2015年覆盖到每一个事业类型。到2020年,在全省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

    那么政府哪些公共服务将通过购买来实现?据福建省政府相关人员介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涉及国家安全、保密事项、行政行为或应当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事项外,五个方面的事项全部或部分内容要逐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具体包括:

    一般性公共服务。公共教育服务、劳动就业服务、人才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优抚安置服务、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等社会公用设施管理维护、住房保障、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公共安全、残疾人服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服务三农、战略物资储备等事项;

    社会管理性服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社工服务、法律援助、慈善救济、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安置帮教、公益宣传等事项;

    技术服务。科研、行业规划研究、行业规范、行业产品标准和服务标准研究、数据调查、数据处理、统计分析、资产评估、审计服务、检验检疫检测、监测服务等事项;

    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经济形势分析宣传、法制宣传、法律服务、课题研究、政策(立法)调研草拟论证、会议经贸活动和展览服务、评估、绩效评价、工程服务、项目评审、咨询、专业技术审查、公共信息系统开发与软硬件维护、技术业务培训、公众档案整理、后勤保障等事项;

    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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