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网能否挂商业广告? 网民吐槽湖北10余个县市网违规
28.05.2014 11:53
本文来源: 东南网
图为房县政府网
老河口市政府网出现压屏广告
鄂州市是省内唯一刊登广告的地级市网站
荆楚网消息(记者 张城)媒体报道麻城市政府网悬挂商业广告的行为,引发舆论关注。5月27日,有网友吐槽,湖北省内还有10 余个县市的政府官网存在类似情况。 5月26日,麻城市政府网悬挂商业广告被媒体报道后,相关部门承认“行为失当”并及时撤除广告。27日,有网友在东湖社区发帖吐槽称,湖北省内多个地市州的政府官网上,登载商业广告不在少数。 “十堰市房县、郧阳县;荆门市下面的钟祥市、京山县、沙洋县;咸宁市的通山县;襄阳市的老河口市;恩施州的恩施市、利川市、鹤峰县、建始县。”网友列出了11家县市级政府网名单,称均存在刊登商业广告的情况。而且,从各网登载广告的内容来看,大多数都涉及房地产。 “不一样的风情,不一样的商业街”老河口政府网上巨大的压屏广告,让网友直呼“亮瞎”。 “地市级登广告的只有鄂州,鄂州很差钱吗?”据网友“黑色玫瑰”统计,湖北省内地市级政府网站挂商业广告的只有鄂州。 “红安网首页头条大块区域都是广告。”“长江巴东网广告也多,黑死人。”记者发现,长江巴东网和红安网,虽不在11家名单内 ,却因为登载商业广告数量较多,被网友纷纷吐槽。据了解,这两家网站并没有使用政府网“.gov”的专用域名,但被网友曝出是“政府门户网、政府新闻网合二为一”。 政府官网到底能不能做商业广告?湖北荆楚律师事务所张联江律师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广告发布者”是指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政府网站作为政府机构所属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不具有发布商业广告的主体资格。 “法无授权即禁止”,张律师还表示,政府作为行政主体应当依法行政,没有法律授权,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都会存在法律上的风险。作为政府网站的管理部门,在运作政府网站时也应注意到这一点,加强对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机制,杜绝发布商业广告。 不过,也有专家提出了不同意见。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家冯桂林认为,政府网站可以适度登载商业广告。在他看来,政府网站关注度高,又有宣传效应,登载商业广告一方面可以获取广告收入,另一方面通过宣传企业也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不过他强调,刊登商业广告一定要有选择性,不能有损政府形象。 冯教授还表示,网民反对政府官网登广告,政府部门应该与网友沟通交流,这样既可以倾听民众的合理化建议,也能传递政府的想法。 据了解,2013年,因为刊登房地产和食品广告,湖北石首市政府官网被媒体曝光,曾引发“政府网站挂上商业广告,妥否?”的质疑。 记者调查发现,尽管国家并未明确规定政府官网不能刊登广告,但国内不少地方已经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禁止政府网从事商业活动。 早在2011年,江西省就颁布实施了《江西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要求政府网站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通过政府网站受理的各类业务,不得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广东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也明确规定,政府网站不得从事商业活动,不得在商业机构以虚拟网站方式建网,不得与商业机构联合建网。 湖南省也在2012年提出“政府网站不得从事商业活动,不得与商业机构联合建网,不得将服务器托管到商业机构。” 记者搜索发现,目前,湖北省尚无相关规定。
红安网政府网截图
郧阳县政府网头条有大块广告
本文来源: 东南网
28.05.2014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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