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确定今年为民办22项实事

21.01.2016  18:14

  近日,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今年将继续为民办22项实事,并要求项目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度,半年、9个月、全年完成情况也要及时上报。省政府办公厅要密切跟踪督查,省直责任单位要加强检查指导。各主办单位要科学安排进度,加强统筹协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这22项实事的主要内容是——

  一、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从2016年起,将农村低保省定最低标准由家庭年人均收入2300元提高到2650元。

  二、提高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政府筹集标准

  从2016年起,将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政府筹集标准从医疗救助对象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400元。

  三、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

  为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城乡居民看病负担,从2016年起,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10元。

  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从2016年起,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5元。

  五、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通过保基本、补短板,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条件配备(包含基础教育信息化)都能达到省定标准,学校教学资源配置差异状况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

  六、公办幼儿园建设

  2016年全省开工建设100所公办幼儿园,计划增加3万个学位,加快解决城区和城乡接合部学前教育资源不足问题。

  七、完善公共体育服务工程

  (一)建设城市社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全省新建120个多功能运动场、50个室内健身房、50个笼式足球场和10个拆装式游泳池。每个城市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建设资金为31.5万元,每个城市社区室内健身房建设资金为15万元,每个城市社区笼式足球场建设资金为40万元,每个拆装式游泳池建设资金为55万元。

  (二)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开展40个全民健身运动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做好赛事组织等工作。

  八、实施助残工程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残疾人发放每人每月50元的生活补贴。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2016年起,将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100元,对二级重度残疾人发放每人每月50元的护理补贴。

  (三)扶助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2016年扶持全省40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开展就业、创业、生产经营等。

  (四)残疾人托养服务。扶持“福乐家园”托养残疾人1000名;资助1.2万名居家养护的重度残疾人。

  九、实施扶贫搬迁造福工程

  组织实施扶贫搬迁造福工程,全省全年完成15万人搬迁任务。

  十、开展农村危房改造

  按照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部委部署要求,组织实施1.85万户(约5万人)C级危房修缮加固和D级危房拆除重建,其中泉州市0.6万户(约2.5万人)农房抗震改造已于2015年提前实施。

  十一、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和公路安保工程

  (一)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及农村道路交叉口安全设施建设工程。整治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318处,其中高速公路33处、普通公路252处、城市道路33处;推进农村道路交叉口安全设施建设工程892处。

  (二)继续推进公路安保工程。2016年全省计划完成国省道安保工程500公里,农村公路安保提升工程1500公里,为公众创造更加安全舒适的出行条件。

  十二、实施公交服务便民和游客公共交通服务工程

  (一)公交服务便民工程。全省计划新增更新公交车800辆,新增公交线路40条,延伸、优先公交线路80条,建设公交站场10个、港湾式公交候车亭50个、公交电子站牌50个,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安全及舒适的公交服务。

  (二)游客公共交通服务工程。在高铁沿线的中心城市以及旅游品牌县、旅游强县,建设10个集旅游咨询、交通、宣传、投诉、处理等功能为一体的旅游集散中心。

  十三、实施农村“村村通客车”工程

  2016年全省计划建设与改造农村公路1500公里,建设农村港湾式客运站20个、新型农村候车亭200个。

  十四、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加快改造城区使用年限超过50年的老旧供水管网和混凝土管、灰口铸铁管、镀锌管等落后管材,以及漏损严重的管网、老旧管网,降低管网漏损率,2016年完成供水管网改造400公里以上。

  十五、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继续推进全省22个水土流失重点县和100个重点乡镇水土流失治理,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5万亩,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综合管理。

  十六、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

  建设以各类棚户区(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华侨农场非归难侨、中央企业棚户区、省属国有企业棚户区)为重点,积极推进棚户改货币化安置,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6年计划开工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12.8万套,基本建成5.9万套(具体建设总量目标以与国家签订的目标责任为准)。

  十七、“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整治改善1000个村庄人居环境(含“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试点村),创建1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打造30条以上美丽乡村景观带;重点抓好“五清楚”(扫清楚、拆清楚、摆清楚、分清楚和粉清楚),强化村庄风貌管控,突出乡土气息,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注重典型示范、连线成片,加快推进美丽乡村特色景观带建设。

  十八、加快避风渔港建设

  2016年推进规划内30个二级避风渔港项目,其中:当年度新立项渔港数量5个,推动以往年度已立项的渔港完成主体工程5个,推进建设进度20个。

  十九、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

  (一)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全面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制度,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确保加工食品抽检合格率达97%以上。

  (二)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建设。一是福州、厦门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全省再创建10个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推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二是创建3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深化农业生产源头治理,推进生产标准化、发展绿色化、经营规模化、产品品牌化和监管法制化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蔬菜农药残留抽检超标率控制在5%以下,生猪“瘦肉精”阳性检出率控制在0.5%以下,水产品养殖环节药残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

  (三)加强食品监督抽检,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实施食品快检进乡镇工程,为全省435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配备1套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每套设备7万元。

  (四)组织开展全省性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破获一批食品犯罪案件,遏制食品犯罪活动。

  二十、沿海基干林带建设项目

  2016年沿海基干林带建设总任务50万亩,其中,新造基干林带3万亩,林带修复17万亩,封山育林30万亩。

  二十一、实施贫困人口临时救助制度

  对遭遇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意外伤害、其他特殊原因等导致返贫致贫或者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临时救助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以当地户籍人口为基数进行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7元。

  二十二、完善扶贫小额贷款政策

  扩大扶贫小额贷款覆盖面,在现有千户以上贫困人口的60个县(市、区)全面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为扶贫开发对象发展生产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的无抵押担保贷款。23个重点县每个县担保金额度要达到0.12亿元,37个非重点县每个县担保金额度要达到800万元。继续为贫困户提供扶贫小额贷款贴息,促进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投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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