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政府法制办建议修订土地征收上报条件
02.03.2016 09:31
本文来源: 法制办
在上报省政府审批“土地征收”及“农转用”时,要求“以项目报批”。但是,这已经明显违反土地公开出让的规定。另外,如此之后,这些需进行公开出让的土地如何使用地申报人中标呢?于是,公开出让就成为供地部门必须认认真真走过场的一件大事,否则,项目无法落地。对于那些无竞争性项目,供地部门还比较好操作;如果是那些竞争性的用地,那么,十有八九会被他人竞得。于是,埋下的无法善后的事就成了土地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案件来源了。我们必须面对这种于法无据的土地审批条件设置,尽早修订相应的法律制度。
(长泰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供稿)
本文来源: 法制办
02.03.2016 09:31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首届“中国—东盟周”在福州开幕
8月6日,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